首页>>民事案例>>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小区周边高层凸起采光权受损怎么办?

时间:2018-11-14  【转载】

 市民张先生:我现在居住的是老小区,从去年开始,小区后面突然开始建高层,而且只有一栋楼。现在这栋楼已经盖到了十层左右,彻底挡了我们小区楼房的阳光。据称这栋楼要盖三十层左右,如果建设完工,我们小区的采光将被全部遮挡,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说法:住宅或其他建筑物的日照是舒适健康的生活所必需的生活利益。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所享有的通过门窗保证其室内光照正常、开关窗户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的权利,法律上称为采光权。《物权法》中对采光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当采光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可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另外,是否侵犯采光权首先要看影响采光和日照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则当事人可以另行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张先生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时报记者 张玮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