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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欧阳晓勇等29人涉黑案

时间:2019-03-14  【转载】

2018年11月20日至21日,宁远法院对欧阳晓勇等29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案件开庭审理,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8个罪名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对容留妇女卖淫罪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家属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住所地群众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宁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 9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欧阳晓勇、欧阳伟通过共同吸毒、探视探监、帮助了难、提供非法利益等手段,笼络以同村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替人了难、插手民间纠纷、组织卖淫、寻衅滋事、盗窃、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该组织的犯罪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宁远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等九项罪名。

  案件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害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对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根据其个人意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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