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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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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行+保险”救助模式 古稀老人领回赔偿款
时间:2019-04-15 【转载】
近日,71周岁的申请人仲某收到了一笔保险公司打来的救助款。两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终于落下了帷幕。仲某心怀感激,向含山县法院执行局的承办人连声道谢。
2017年5月,窦某驾驶无牌三轮电瓶车,在含山县某超市附近,将仲某撞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含山县交警大队认定,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仲某无责任。后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没有达成一致,仲某便诉至法院。经判决,窦某需赔偿仲某因交通事故所受的各项损失5.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窦某仍未履行,仲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虽经网络查询、线下查询、实地调查等多种措施,但遗憾的是,也仅执行到位一小部分款项,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窦某也是年近70的老人,本人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加上仲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手部急需二次手术,无其他收入来源。案件困难重重。如何在“执行不能”中破解僵局、寻找转机,始终困扰在承办人心上。
在这种情况下,承办人想到了保险救助的方式。保险救助是2018年12月最高院为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战,决定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通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方式,对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申请人进行保险救助。承办人多次考量,认为仲某的案件符合保险救助的条件,并积极引导仲某按照规定要求准备材料,对仲某的剩余未结款项,申请进行保险救助。很快,仲某便拿到了这笔赔偿款,两年来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据了解,该案件中引入“执行+保险”救助模式,在含山法院尚属首次。下一步,含山法院将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破解“执行不能”难题,让困难申请人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