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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津贴不能“冷处理”

最近几天,受冷空气影响,我国北方经历了入冬以来最冷的时刻。劳动者在低温环境里的劳动保障与防护问题,并不是近期才被提 及的问题,“低温津贴”早在2004年开始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就被提到,然而,本来发放有章可循的低温津贴,在大部分地区和企业至今都没有落 实,低温津贴对不少劳动者而言只是一项“纸上的权利”。调查显示,目前国有企业职工的低温补贴发放情况较好,但对于很多非公企业职工及临时工来说,“冬天 能发件大衣就算不错了”。
    我国劳动者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障,目前执行情况较好,除了高温津贴,劳动者们可获得的福利还有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高温补贴工作比较到位,得益于有关规定的标准明确——在国家层面对何为高温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而各地也制定了明确的补贴标准。
    低温津贴和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特殊工种岗位津贴一样,属于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是为补偿职工特殊的劳动消耗而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低温津贴目前被用人单 位“冷处理”,成为相关劳动者难以兑现的权利,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国家层面对“低温”的标准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导致低温津贴的发放虽然有 章可循,但在很多地方却难以落实。
    近年来,低温津贴不仅落实不到位,而且鲜有舆论提及,这也与低温津贴的受惠群体相对“小众”有关。在冬季最冷时节,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各类建筑 工程项目基本都已进入停工阶段。此时仍坚守在工作岗位的主要有环卫、快递等群体,虽然数量也不算少,但与夏季相比劳动者规模已是大为缩小。
    低温津贴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以及社会舆论应该共同关注这一问题,让低温津贴早日落实,以行动为劳动者“御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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