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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开除的情形

时间:2021-11-14  【转载】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根据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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