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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可以转让吗

时间:2022-05-01  【转载】

其次,专利优先权必须是获得授权后才有可能行使的权利,单单申请并不构成优先权的存在基础。


优先权原则是专利申请原则之一。包括国外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前者为国外优先权,后者为本国优先权,两者在适用的专利类型、申请地点上,都有所不同。优先权的实际意义是,以其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上述特定的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一次申请被放弃或驳回时,其优先权仍然存在。优先权可以转让,即可以随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其中,国内优先权里面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但是在国际优先权里面却涉及到了。不过国际优先权中,就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的6个月内,就需要在我国就相同主题的外观设计提出专利申请,基于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相关协议,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可以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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