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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时间:2022-06-10  【转载】

    (一)申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向负责房地产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抵押合同;


  (4)房地产权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主债合同。


  (二)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于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登记。抵押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该房地产的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记载内容包括抵押权人、抵押物的面积、抵押的金额、抵押设定的日期和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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