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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时间:2022-06-10  【转载】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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