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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时间:2022-07-16  【转载】

一、夫妻离婚女方可以要儿子抚养权吗?


可以,男女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且抚养权判决和孩子的相别并无直接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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