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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帮助的行为和帮助的故意。
(二)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
(三)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