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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争议怎么处理

时间:2023-05-01  【转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一般劳动者心中,经常发生的误解是,似乎发生工伤事件就一定会被确认为工伤。有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不是督促用人单位或者自身去申请认定工伤,而是自以为工伤待遇已经板上钉钉,忙着拿算盘算能获得多少赔偿。殊不知如果超过法定的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限,没有依法认定工伤,该事件不论是不是工伤事件,都不能依法获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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