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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时间:2023-10-04 【转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况不能私了,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
1、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比较复杂,当事车主很难判断具体责任情况。首先需要做的是报警及时对伤者急救。
2、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和手续不全的车辆发生事故。机动车牌照、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标志,与缺乏这三种任何一种或以上的车辆发生事故不能私了。
4、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指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损坏了公共设施的事故。事故造成了公共设施和建筑物的破坏,不能只顾私事,忘了公事。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驾驶证过期、失效或者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这肯定不能私了,需要交警判定具体是无证驾驶还是忘带驾驶证。
7、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事故当事司机有饮酒、服用药品(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和吸毒驾驶行为的不能私了。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9、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或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