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凤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fengganglsh.com 凤岗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
民事案例
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具体如何处理
时间:2023-11-17 【转载】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
对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该孩子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孩子关系】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孩子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离婚后,父母对于孩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孩子的原则判决。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