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暑期打工出车祸,大学生获赔误工费

时间:2024-01-20  【转载】

瑞昌法院网讯 大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兼职送外卖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或者侵权责任人是否应当赔偿误工费呢?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最终判决支持了大学生的误工损失。


陈某系在校大学生,趁着暑期想赚点生活费,于是到某外卖公司应聘骑手。半个月后,被告李某驾驶的大型客车与非机动护栏及人行道内树木发生碰撞,导致护栏偏移,将辅道内送餐途中正常驾驶二轮电动车的陈某撞伤,且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瑞昌市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经查实,被告李某系被告某公交公司聘请的司机,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其驾驶的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且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期内。同时,原告陈某已在某外卖公司工作半个月之久,并向法院提交了其在某外卖公司工资明细单,证明日均收入约为120元,预计暑期还能继续工作一个半月。


经审理认为,原告陈某暑假期间勤工俭学从事骑手送外卖劳动,应予以支持鼓励,其假期期间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当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法院遂依法支持原告的误工损失5513元;且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都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故被告某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中予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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