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驻站代表参与调解 妥善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时间:2024-01-29  【转载】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1月,李某因销售需要向罗某购买一批沙糖桔,罗某从当地农民处收购后按要求交付给李某,经罗某计算,该价值货款56482元。李某于2022年2月支付2万元后,剩余货款一直未支付,罗某因此诉至潼南法院,请求支付剩余货款36482元。

征求当事人同意后,潼南法院将该案委派至“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刘静参与调解因罗某目前身处广西,“人民老马工作室”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视频调解。

刘静代表作为村支部书记,长期在基层工作,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调解中,她与人民调解员一同耐心倾听当事人双方表达诉求,并从双方当事人现实处境出发,劝解双方互相体谅,继续合作,共促发展,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罗某愿意放弃部分货款,并给予一定宽限期,双方协议约定李某于2024年3月31日支付罗某货款26000元。随即双方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向潼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效力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潼南法院持续依托“代表委员联络站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打造服务群众和联络代表委员的平台支点,通过打造矛盾纠纷联调化解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潼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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