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的通知期限有何规定

时间:2024-01-29  【转载】

      1.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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