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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昆明一驾校教练酒驾上路被查 以身试法成“反面教材”
时间:2024-03-23 【转载】
本报讯(记者 查小高 朱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是驾驶人不可触碰的禁区,驾校教练身为驾驶学员的指导者,更应将此规定铭记于心。但有的驾校教练仗着“艺高人胆大”,竟然酒后开教练车上路,结果被民警查了个正着。
2月19日0时4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巡逻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小康大道与沣源路交叉口南口处开展酒驾醉驾查缉行动,此时一辆喷有“某驾校”字样的教练车向卡点驶来。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酒精检测仪显示驾驶人陈某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要求其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身为教练的陈某追悔莫及。随后,民警依法将陈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
交警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身为驾校教练,应该更加明白酒驾醉驾的危险后果。为人师表却知法犯法,如此任性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