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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邮政法再次启动修订,快递定义修改引行业瞩
东莞凤岗律师获悉
感谢您阅读第2902期《快递物流之声》
来源:快报观察者微信公众号综合易宝网作者|晴空编排|麦兜
原标题:邮政法又开始修改,连快递定义都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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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邮政局官网发布邮政法修改稿征求意见,按照“非该修改,不修改”的原则,涉及10余处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易宝网发现,修改稿在多地完善了邮政、快递企业的权利义务,涉及员工权益保障、普遍服务、行业协会职能、快递企业分支机构等诸多内容。
最让业界瞩目的是,草案对快递定义进行了修改,其中提到,将第八十四条“快递,是指按照约定的时限以较快速度完成的寄递活动”的内容修改为“快递,是指按照约定的时限和方式以较快速度完成的寄递活动”。
将原来的“在承诺的期限内”改为“按照约定的时限和方式”快速完成派送活动,短短几个字的差别,体现了快递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概念内涵。同时,多次提及将“信报箱”改成“信包箱”的表述,也体现了时代变迁中对快递柜的认可。
如果说过去的快递公司只强调“快”字,那么现在的市场需求已经演化为快、准并重。消费者不仅需要快速送达,还需要上门送达、柜送达、站送达等不同方式,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准确送达。速度很重要,但有些速度实在是不必要的,用户需要的是精准的服务。
电商大促期间,尤其是每年双十一、618购物节,各大快递公司热衷“半小时达”、“分钟级达”,被外界解读为噱头大于内容。随着消费趋于理性,配送时效不断提升,部分快递公司尝试“指定日达”、“指定时达”,服务方式不断丰富。
另外,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六十条增加以下内容:“快递企业的场地、设施、设备、运输工具、耗材和工具应当符合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要求。邮政行业耗材和工具目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公布。”
易宝网发现,随着快递企业的发展,监管越来越规范,门槛越来越高,加上行业内部竞争加剧,新的全网快递企业几乎难以参与其中。同时,行业绿色发展意识逐渐增强,包装标准化、回收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稳步提升。
除了快递企业外,修改稿还在第六条增加了邮政企业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内容。按照国家邮政局的规划,到2023年底,行业实现电商快件无二次包装率90%,深入推进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10亿件邮件快件使用可回收快递包装,8亿个瓦楞纸箱良好回收再利用。
修订草案还增加了关于快递员权益保障的内容,第六条增加了这样的内容:“邮政企业应当维护快递员在社会保险、就业、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条还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众所周知,400多万快递员是行业发展的基石,理应得到更多关爱。然而近年来,价格战不断升级,导致终端网点动荡,快递员成为最惨烈的群体,考核多、罚款重、收入减少,时刻期盼各种利好政策的落地。
草案还强调了快递协会的职能,第六十条规定:依法成立的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章程,制定快递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为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
易宝网了解到,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现行《邮政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曾于2012年、2015年两次修订,增加了地级及以上邮政管理机构的设立、邮政普遍服务费的制定依据等内容。
民营快递企业刚起步时,由于监管政策相对滞后,一度没有法人身份,现行《邮政法》颁布后,快递企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彻底消除,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
随着快递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修改后的《邮政法》是否会再次成为解决行业痛点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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