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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司机穿拖鞋驾车致 5 死 7

时间:2024-10-20 16:1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凤岗律师获悉

很多人可能还记得,去年7月30日晚上7点左右,杭州西部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女司机陈某某驾驶黑色SUV时,穿着拖鞋??从文二西路左转至荆州路。油门当刹车,车辆继续加速,最高时速达到132公里。撞倒了很多行人。最终确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

今天上午9点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女司机陈某某被指控造成交通事故。

公诉人指控:2018年7月30日19时05分左右,陈某穿着拖鞋,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沿文一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荆州路口欲南下离开时。 “在路口中心点向左转弯时”,转弯弧度过小,导致车辆左、前轮驶到道路中央隔离带的端部路缘石上。

处理过程中,陈某惊慌失措,连续误将加速踏板当刹车踏板,导致车辆左转后沿荆州路北向南行驶时继续加速。事发前车辆最高时速达到132公里/小时

在此期间,陈某不得不避免开车。当车辆行驶至荆州路与文二西路北路口时,陈某驾驶的车辆失去控制,撞上了路口西侧非机动车道的遮阳篷,并撞倒了等候在路口下的一名受害人。棚。肇事车辆随后冲入路口,撞上了一辆由西向北左转的小车尾部。碰撞产生的碎片导致跟随小车的一辆小型越野巴士的挡风玻璃破碎。

随后,肇事车辆继续冲向文二西路与荆州路交叉口西南角,撞倒等候在那里的10名伤者。撞击造成的散落物体和掉落物还导致人行道上的两名受害者受伤,而停在人行道上的两名受害者也受伤。路口西南侧一辆小轿车和一辆小型普通公交车被损坏。事故车辆在碰撞过程中向右翻车,被路边围栏挡住后停了下来。

经鉴定,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一级轻伤、2人二级轻伤、3人轻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让其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察赶到后投案自首。经责任认定,陈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案发后,陈某已对5名死者家属及其余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酿成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4人轻伤、3人轻伤。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核实了被告人陈某的身份,并告知被告人及辩护人相关诉讼权利。在法庭主持下,公诉人及被告人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询问。

审讯中,被告人陈某称:“我不知道穿拖鞋会影响驾驶,只知道穿高跟鞋会影响驾驶。”

10时07分,法庭讯问结束,进入取证阶段。检察官开始出示证据。

证据显示,案发后,陈某委托儿子代其出售唯一的一套房屋,并贷款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

陈本人也受了重伤。他去年8月接受了第一次手术,第二次手术则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11时10分,法庭举证结束,法庭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检察官认为,陈某客观上误将油门当刹车,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开车时,她穿着拖鞋开车,未接近道路中心点就左转。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东莞凤岗律师,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检察官还认为,陈某家庭关系良好,事故发生在回家吃饭的路上,不存在蓄意危害公共安全、伤害他人的意图。其次,陈某试图控制车辆,避开他人。视频也可以证实这一点。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伤害他人行为持否定态度。该事故主观上是因陈某的过失造成的过失犯罪。

检察官提出,陈某案发后留在现场等待警方,积极办理赔偿,表现出反省的迹象。他可以被视为自愿投降。不过考虑到他本人也受了伤,无法离开现场,宽大处理应该不会太大。建议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还指出,这场悲剧实际上是由一些小错误叠加造成的。陈某某穿着拖鞋,导致反应力下降,未按规定左转,导致车辆左、前轮驶至道路中央隔离带末端。缘石。因为惊慌,她把油门当作刹车,完全失去了冷静的判断力,所以她没有使用手刹来减慢车速。从车辆继续加速到撞上行人,只用了十几秒的时间。不光是陈,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下,开车时是否有一些事情是我们不想花超过十秒的时间的。如今,一个活生生的案例就摆在我们眼前。到了这个时候,再后悔错过的十秒就已经来不及了。

陈说:“我没有脸见这里的大家。在等待审判的日子里,我很痛苦、很难过,因为我的错误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我很痛苦、很难过,因为我的错误引起了社会的震动。”关注会给司法部门带来巨大的工作量。”

11时50分,法庭休庭,择日宣判。

案例审查

去年7月30日晚7点左右,杭州西部发生一起特大车祸,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

去年11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陈某提起公诉。

小时钟提醒

事故已经发生

法律也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希望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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