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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随笔
房住不炒!房地产市场定位转变,
东莞凤岗律师获悉
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住建部部长王孟辉近日表示,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下一步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用的”。 “炒”,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制度改革需要一部《住房法》
“1998年房改之后,今年应该进入新的住房制度建设时期,房地产市场的定位从投资、投机转向消费,住房市场回归居住功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王业强说。
王业强表示,在中央多次明确“住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的情况下,需要一部《住房法》来明确市场发展的目标,让制度建设有法可依。通过制定国家《住房法》,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租赁住房等相关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和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王业强看来,与房产税立法相比,《住房法》的出台应该是先行之举。
尹中立还指出东莞凤岗律师,根据国外经验,《住房法》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大法律。作为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至今还没有《住房法》,这是一大缺憾。
住房法多年来一直滞后
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原副会长朱忠义介绍,20世纪90年代总体立法框架包括《住宅法》或《住房法》但当时海南的“投机”“土地”等现象开始出现时凤岗镇律师,就制定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来规范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后来,《住房法》也被搁置。
查阅资料后我们发现,《住房法》的推进已经滞后多年。
201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建议制定《国家住房法》。文章指出,迫切需要加快我国住房市场法制建设,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稳定的住房调控体系,引导房价形成。要合理水平,建立健全住房责任追究机制。
文章提出,尽快制定我国住房基本法。秉承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国家住房法进一步明确了“人人有住房”的核心目标,强化了“居住权”的法律保障,保障了居民的基本住房权利,让住房真正回归居住的本质。
此前,不少学者也建议出台《住房法》,完善房地产法律体系。
2016年12月底,新华社发表的《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明年房地产市场新趋势》文章中再次提及《住房法》。
新华社援引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的话说,促进我国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建立长效的市场调控机制。房地产利润均等化的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今后,要在调整我国住房发展内涵和定位的基础上,推动住房法的制定和颁布,推动“让老百姓买得起”的住房政策法制化。
这使《住房法》重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20年前很难进入立法计划
但目前看来,尽管业内多次呼吁出台《住房法》,但其出台或许还很遥远。
朱忠义认为,从顶层设计和建立长效机制来看,《住房法》确实有必要。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推进难度较大。房地产相关的立法任务本来就比较繁重,包括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等都在立法计划中。
在朱忠义看来,住房法在2020年之前很难纳入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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