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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凶宅法拍价7.5折成交,类似情况并不少见

时间:2025-08-25 22:0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凤岗律师获悉

最近,潮新闻报道,杭州有一处被称作“凶宅”的房产,在司法拍卖网站上成功售出,每平方米的成交价不足八千元,这个价格是市场价的一半多些。拍卖信息中的“标的物说明”部分提到:经过核实,这栋房屋在2015年曾发生有人自杀坠楼的事件。

标的物介绍中的醒目“特别提醒”。截图自拍卖平台

经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得知,同类型的“凶宅”在法拍网站上屡见不鲜,早些时候也有不少拍卖活动受到媒体瞩目,最终售出的价格普遍只有市场价值的五成到七成左右。

不少房产中介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会请求卖方保证房子里没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同时在协议里规定如果有所隐瞒就要承担违约后果。

东莞凤岗律师指出,“凶宅”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通常以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作为判断依据;倘若卖方有所隐瞒,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凶宅”二次拍卖成交

成交价为评估价的72%

红星新闻记者在司法拍卖平台看到了该房屋的拍卖信息。

竞拍信息表明,这处房产坐落于杭州市富阳区的某个社区,它的占地面积是200.73平方米,经过评估的价值达到了222.79万元,而开拍时的价格是125万元。在关于该物业的“物品核实清单”里,有一条用红字标注的信息非常突出:经过核实,这栋住宅在2015年曾发生有人坠楼身亡的事件。5月29日到30日举办的拍卖会属于二次拍卖活动,有五名参与者登记报名,经过十四轮报价环节,最终以160万元的价格成功售出,这个价格是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七十二。

相关房产拍卖信息。截图自拍卖平台

通过一个房产信息平台查询得知,那个社区公布的价格是每平方米一万六千六百五十六元,实际卖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一万零九百四十七元,今年总共卖出了两套房子,这个被拍卖的房产每平方米的价格不到八千元,大约是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七十二

记者发现,最终获得者从初次竞拍起就参与报价,总共进行了五轮出价,仿佛决心一定要拿下这处房产。

“凶宅”并非法律概念

拍卖流拍率较高,折扣力度较大

盈科东莞凤岗律师事务所上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的郭韧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法律上不存在“凶宅”这一术语,通常在房屋内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会被当作“凶宅”。

红星新闻记者借助“凶宅”这一词条,对拍卖网站进行了检索,发现存在大量待拍或已成交的房产。这些房产在说明文字中,会用红色字样特别标注,指出该屋内曾有人非正常离世。与常规房产相比,这类房产的底价通常要低不少,大约只有评估值的五成到七成。

另外,对已完成的“凶宅”拍卖活动进行盘点时了解到,这类房产的成交率偏低,优惠幅度比较可观。在将近四宗成功售出的案例中,最低的交易金额为评估价值的五成六,最高的达到七成。此外,并非仅限于房产,倘若拍卖的车辆曾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拍卖时也会特别注明这一情况。

今年四月,中介曝出售卖“凶宅”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中介表示同户型房屋售价为一百三十四万,而此房定价九十五万,最终经潇湘晨报披露,该房屋以一百万一成交。

房产交易中涉及不吉利住宅的情况,也曾导致法律上的争议。今年四月,央广网刊文介绍过一桩事例:有位女性准备购置一套价值七百零八万的婚房,在交付二十万押金以及十四万余元中介费之后,才了解到该楼栋曾有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发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初步裁定,要求那家房产中介公司赔偿给该女性五十万元违约金,而她个人需要自行承担二十万元的押金损失以及案件审理的相关费用。

东莞凤岗律师解读:

卖家若故意隐瞒,可主张撤销并索赔

六月份的第一天,记者向数家房产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东莞凤岗律师,他们普遍表示会要求卖方保证房子里面没有发生过非正常的逝去事件,并且在协议上写清楚;要是卖方不诚实,就必须承担违背约定的后果,协议无效并且要给买方补偿。

河南泽槿东莞凤岗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凶宅”的界定通常以“非正常离世”为关键依据,常见的包括自杀、他杀等人为原因造成的离世,或是非因个人健康问题引发的意外离世。此外,离世事件必须发生在房产的独立使用范围内,倘若在房产之外的公共地带发生,一般不会被视作“凶宅”。

根据诚信守约精神及市场通行做法,房产买卖协议里,是否属于“凶宅”这类情况,是涉及交易的关键点,关系到购买者的真实意图,属于对房产交易有重大影响的详细信息凤岗镇律师,卖方有义务进行披露。卖方蓄意隐瞒这个情况,导致买方产生误解从而达成协议,属于以欺骗手段订立的合同,买方有权依照法律要求解除并要求赔偿。

付建还指出,如果死亡事故发生很久,法院或许会认为它对房产价值和购买者心态的影响已经减弱,不算作严重缺陷,不会将其看作是“凶宅”。此外,倘若买家在购房时清楚房屋是“凶宅”,却仍然决定买下,并且合同里没有特殊说明,那么通常不能以“凶宅”为理由撤销买卖协议。

盈科东莞凤岗律师事务所上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郭韧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处理实际案件时会具体分析情形。倘若涉及重大隐瞒或欺诈行为,若在交易结束后一年内提出,通常会被判定合同作废,同时需承担相应补偿。不过,这种情况必须排除非自然死亡因素,例如家中长辈因病离世这类属于自然死亡,否则很难将其视为“凶宅”。再者,倘若购买者清楚那处房产是“不祥之屋”,又或者明白购入时房价远低于正常水平,或许也不会获得支持来终止契约。

凤岗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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