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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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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未系安全带受伤出租车司机赔偿损失
出租车司机突然刹车致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受伤。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调结这起案件,司机杨先生同意支付乘客张女士医疗费、交通费共计950元。
2013年10月4日下午,张女士打的回家。上车后,张女士坐在了汽车后排靠左的位置上。快到小区门口时,前方停了一辆面包车,司机杨某便停在原地等候。面包车启动时,杨某也紧随其后。但此时,杨某见面包车通过后,小区横杆有放下的迹象,随即刹车,这让毫无防备的张女士一脸撞上了车内的不锈钢安全护栏,脸部出血。张女士认为此事杨某要负全责,双方为此争吵了起来。之后,张女士称头疼,医院做脑部CT检查后确认其只是皮外伤。张女士提出要杨某赔偿医疗费1100元,而杨某则认为张女士小小的皮外伤就花去那么多钱,不同意全赔。为此,张女士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法官认为,司机在乘客上车时应提醒其系上安全带,如乘客拒绝,司机有权让乘客下车。张女士提出大多数乘客上车都不会系安全带,司机也不会提醒。杨某则称自己当时提醒了,但是张女士是成年人了,又坐在后排,自己不可能强制其系上。
法官咨询了相关医生,医生表示,以张女士受伤的情况和症状来看,做脑部CT是有必要的。法官将此情况告诉杨某后,杨某同意支付张女士医疗费、交通费共计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