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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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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店为揽客添加罂粟壳 罚款一万领刑六个月
时间:2018-04-18 【转载】
柳州市柳江区某米粉店的老板钟某,为了让自家的米粉、卤味味道更鲜美,招揽更多顾客,竟然违规在其卤水和粉汤中添加罂粟壳。近日,钟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柳州市柳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钟某在柳邕路上经营了一家米粉店,向附近的中学生和居民销售螺蛳粉、桂林米粉,生意还算可以。2016年12月,钟某听人说罂粟壳加入粉汤中能提鲜,让人吃了还想吃,可以吸引更多的客人,钟某便起了歪心思。一番打听之后钟某终于在2017年6月份弄到了4斤罂粟壳,以每次5钱的分量加入卤水和粉汤中,并将这些加了“料”的汤和卤菜卖给食客。2017年年底,钟某被接到群众举报的公安民警抓获,现场搜出罂粟壳1.6千克,同时食药品监督局的检验人员对粉汤、卤水等进行检验,均检出出罂粟碱、吗啡、可耐因成分。
柳江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参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全案情况,考虑钟某的犯罪事实,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判处钟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