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民事案例>>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

一文了解劳动合同期限的 13 个问

时间:2024-10-20 16: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凤岗律师获悉

文|王正楼 东莞凤岗律师

劳动争议时常发生。没有基本的劳动法知识,劳动者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就无法有效防范风险。为此,笔者为大家整理了《劳动法知识实用问答》,一问一答,简洁明了。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有关劳动合同期限的13个问题。

1、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文章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订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劳动者不续订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福利待遇,劳动者不续订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A、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连续工作十年的起始时间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B、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十年的退休年龄;

C、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文章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4、劳动合同期满后,什么情况下会继续,导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作业人员下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正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

(三)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

【法律链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九条

5、通过更换用人单位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到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因自身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将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在新雇主中:

(一)用人单位以委托方式改变劳动者职务的;

(二)因资产业务转让、资产收购、重组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职务变动的;

(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其所属分支机构、所属企业之间流动的;

(四)用人单位及其所属企业与职工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

6.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通过自动续签或延期来规避?

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议,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订的,视为双方订立连续性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且总期限超过六个月的东莞凤岗律师,视为双方订立连续劳动合同。

[法律链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

7、什么情况下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未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九条

8、用人单位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判断合同的效力?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应当认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反之,双方签订的定期合同应视为有效。

【法律链接】《江苏省困难劳动人事纠纷研讨会》第三条(苏劳动仲裁委员会[2017]1号)

9、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10、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吗?

当然不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调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这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终身制”完全不同。它强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相对稳定性和长期劳动关系,但长期并不等于“永久”。如果满足某些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11、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与其他劳动合同没有实质性区别,同等适用。唯一的区别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会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限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雇主一起完成某些工作任务:

一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b.雇员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d.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f.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g。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h.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并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j。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k.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湖用人单位违法指令或者强行危险作业东莞凤岗律师,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限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员工一起完成某些工作任务:

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b.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c.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e.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f.劳动者采取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g。依法追究劳动者刑事责任;

h.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我。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j。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

k.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的;

米。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的,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

名词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2、连续签订两份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能。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具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应续签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包括限于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多少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的劳动合同,都不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工作任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需要。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咨询培训|法律顾问|劳动合规|劳动权益保护

江苏千树东莞凤岗律师事务所|中国南京

点击此处联系东莞凤岗王正楼律师

凤岗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